能夠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包括哪些
2022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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擴展資料
1、國務院:
國務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,根據憲法和法律,享有管理全國的行政事務的職權,可以制定行政法規(guī),規(guī)定行政措施,發(fā)布決定和命令,因此,國務院是行政主體。
2、國務院的組成部門
國務院組成部門一方面接受國務院的領導和監(jiān)督,執(zhí)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(guī)、決定和命令;另一方面,又可以在法定的職權范圍內,就自己所管轄的事項,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活動,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。因此,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是行政主體。
3、國務院的直屬機構
國務院的直屬機構是國務院直接領導下主辦各項專門業(yè)務的機構,地位低于各部、委和行、署、廳。直屬機構具有獨立職權和專門職責,可以在主管事項的范圍內,對外發(fā)布命令和指示。因此,直屬機構可以成為行政主體。
4、國務院各部、委管理的國家局
國務院各部、委管理的國家局是管理某些專門事項的行政職能部門,由于其管理的行政事務與一些部、委的職能有聯(lián)系,因而就由相應的部委對其進行管理。這些國家局在其成立時就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,依法行使某項專門事務的行政職權。因此,具有行政主體資格。
5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
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地位具有雙重性:一方面,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執(zhí)行機關;另一方面,它是國務院統(tǒng)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管轄的地域范圍內,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規(guī)定的權限,管理本行政區(qū)域內的各項行政事務,并依法對自己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。因此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是行政主體。
6、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
根據有關組織法的規(guī)定,派出機關能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行政行為并對行政后果承擔法律責任,實際上履行了—級人民政府的職能。因此,派出機關具有行政主體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