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讀生考大學有什么影響
回答
愛揚教育
2022-04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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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6月29日修訂通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》規(guī)定:“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。義務教育是國家統(tǒng)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、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,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(yè)。實施義務教育,不收學費、雜費!
擴展資料
原來的規(guī)定:普通高中學?梢允杖裥YM,但不能收取借讀費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(小學、初中)原來可以收取借讀費,但不能收取擇校費。
有的地方從2006年9月1日起、有的地方從2007年9月1日起,全國各地最遲從2009年1月1日起,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再收。ㄈ∠┙枳x費、書費、雜費。
同城待遇
新版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(guī)定,持有七類證明的非京籍學生將按照具有本市戶籍學生對待:
持有區(qū)縣人力社保部門開具的“原北京下鄉(xiāng)青年子女身份證明”;
區(qū)縣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“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”;
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“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”以及其父母的“進站函”;
部隊師(旅)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(xiàn)役軍人證件;
區(qū)縣僑務部門開具的“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”;
街道辦事處或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開具的《子女關系證明信》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;
市人力社保部門為其父或母簽發(fā)的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證》以及其他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規(guī)定的證明。